、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》,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、场所、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。
今年,我市继续实行常态化禁放政策,城区禁放范围为桃花源路暨G3高速公路以东,博阳路以西(含博阳路与碧霞大街交叉口向北延伸线至唐家庄村、刘家庄村、饲马峪村、沙家岭村、亓家滩村、王家庄行政村),环山路以南,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北。
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,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:
一、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不信谣,不传谣,自觉遵守《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,选择电子爆竹、喜庆音乐、鲜花等安全、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、办事。
二、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,教育、引导、劝阻家人、邻居和亲友,不违规燃放、不销售、不储存、不非法生产。
三、在禁放区内,对违规燃放、非法生产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,主动劝阻、积极举报,配合执法部门查处,共同抵制、打击。举报电话:泰山区6279110;岱岳区8566600;高新区6990110;泰山景区5369110;或者拨打“110”或通过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号—有奖举报进行举报。对举报查证属实的,将视情奖励现金100-500元。
四、通过微信、抖音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、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,积极弘扬正能量。
让我们从身边做起,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泰城的蓝天碧水。
此致
敬礼!
泰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12月
(泰安警方)